世界海洋日,喚起海洋保育的關注

海洋佔地球表面 72%,是地球最主要的生態系之一,更是生物多樣性的寶庫。從氣候調節、資源開發、交通運輸、和漁業捕撈,與人類關係密切。但人做為陸地的動物,以一般人而言,對於海洋的知識相對匱乏,海洋生態的保護和關注也相當稀缺。

為什麼關注海洋

海洋吸收了約四分之一由人類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因為儲存了93%溫室氣體所累積在地表的多餘熱量,導致海洋溫度升高,酸化、氧氣含量降低,嚴重影響了海洋生態和水下生物。加上人類對海洋的過度開發、捕撈、污染和破壞,讓海洋承受的強度不斷增加,因此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永續利用,成為《生物多樣性公約》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多邊談判的重要議題。

從人類生存角度,海洋資源是一種重要的食物來源,魚是蛋白質來源之一;150公克的魚肉就能提供成人超過一半的每日蛋白質需求。全球有32億人口依靠魚類做為基本蛋白質來源,因此先不論氣候暖化和海洋生態護育的環保層面,從糧食供應的角度,當養活數十億人口的海洋資源受到破壞而消失,同時也增加了對陸地生態系統的承載壓力,例如已經不斷減少的森林,和過度開發使用的農耕地等,海洋保護是一個需要正視的問題。

2018年全球魚產量約為1.79億噸,其中的1.56億噸最終出現在我們的餐桌上。聯合國糧食暨農業組織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統計,從1990到2018年,全球漁業捕撈產量成長14%,全球水產養殖產量從1990到2018年成長 527%,魚類做為食物來源的消耗,成長122%;即便出於自私的生存原因,人類應該致力保護海洋生態和水域資源,確保漁業和水產養殖的永續,和人類生存的永續。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14 Life Below Water

聯合國為了人類永續生存,訂定17項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poment Goals, SDGs),其中關於海洋的是第14項 Life Below Water 保護和永續利用海洋生態和海洋資源,以促進永續發展 (Conserve and sustainably use the oceans, seas and marine resourc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如果要展開細項目標,大致有幾方面:減少各式海洋污染和海洋廢棄物;以永續方式管理並保護海洋與海岸生態;降低和減緩海洋酸化的影響;有效規範並終結過度捕撈、及非法、不受規範、或毀滅性漁撈,設法恢復永續產量的水準;保護至少 10%的沿海海岸與海洋區域。透過立法和政策,回應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 等現有區域與國際制度。

有趣的是,在許多關於SDGs重要性優先順序的調查問卷中,第14項 Life Below Water 總是排名倒數,相較於其他幾項永續目標,最不受關注。其實,若我們從消除飢餓 (海洋做為食物來源)、消除貧窮和經濟發展 (漁業養殖海洋資源開發等產業)、乾淨能源 (波浪發電、潮汐發電)、乾淨水資源和氣候變遷等其他SDGs目標整體觀之,海洋是關鍵角色,不能單一抽離來評斷。

珊瑚礁對於海洋的意義

海洋保育中,很重要的一個活動是珊瑚礁生態系的保護和復育。

海底的珊瑚礁生態系,覆蓋率雖只占海洋表面積的0.2%,卻有1/4的海洋生物在珊瑚礁生長,是海洋單位面積生產力最高、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生態系,如同陸地上的熱帶雨林生態系珊瑚礁是一個保護海洋種源的地方。

有四分之一的海洋生物,一輩子在珊瑚礁生態系長大,或者生命中某段時間必須在珊瑚礁度過,所以珊瑚礁生態系對海洋生物非常重要。有珊瑚,就有很多魚;珊瑚的結構減緩了水流,阻擋了大型的獵食者,提供了珊瑚礁魚類重要的棲息空間,因此珊瑚礁的保護和復育,能讓整體海洋生態逐漸恢復,孕育承載更豐富多樣的海底生物。

珊瑚生長需要石頭讓它長起來,所以會需要接近大陸陸地,因此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就很大,人為破壞、污染和氣候暖化,已經讓珊瑚礁生長棲地受到嚴重威脅。

根據研究指出,在台灣,海洋受到污染,珊瑚礁被泥沙覆蓋而死亡,海水的能見度越來越差。伴隨沿岸的開發和濫墾濫建,海岸腹地的土木工程密集,夏天的颱風暴雨,常會將陸地上大量的泥土沖刷到海裡,使海水混濁。而細泥沙堆積在珊瑚上,嚴重影響珊瑚的呼吸及進食,懸浮性顆粒也阻礙珊瑚體內共生藻的光合作用;沖刷到海洋中的營養鹽又造成藻類過度繁殖,這些因素將引起珊瑚大量死亡。

台灣山海天使環境保育協會秘書長陳映伶,就是長期投入珊瑚復育的海洋志工。被稱為珊瑚媽媽或海天使老師的她,2016年起在龍洞租下九孔池,與潛水教練和海洋研究者開始種養珊瑚。從整地和移除過去的人為設施,到移植珊瑚苗,讓九孔池的生態盡可能回歸自然。珊瑚長大,需要時間,陳映伶說「有期待,但不著急。」從海洋領悟到人與自然的規則,藉著九孔池復育珊瑚,守護海洋。

一般人如何守護海洋?

對於一般人,如何守護海洋?陳映伶秘書長建議,最簡單的方法,是「先認識你餐桌上的魚。」認識魚的名字,瞭解牠的生命週期。例如,少吃黑鮪魚、少吃魩仔魚尤其魩仔魚不知不覺就吃掉了海洋生機。根據水產試驗所的研究報告,魩仔魚是兩百多種魚類幼苗的統稱,牠們是海洋魚種數量及海洋食物鍊的基礎。若捕撈情況不改善,最後可能導至整個沿岸漁業的滅亡。

因為各地有各自的物種,台灣有本土的永續海鮮選擇指南,儘量不吃珊瑚礁魚類,以養殖代替野生,吃數量多的不吃數量少的。目前台灣有幾家水產業者,也會加上責任履歷,註明魚的來源出處和捕獲方式,消費者可儘量選擇有責任的漁獲來源。

再來,夏天到海邊可穿著長袖泳衣,儘量不要使用防曬油,因為溶解在水中的化學物質會對珊瑚礁、魚類和其他海洋生物造成損害;也不要把貝殼帶回家,因為這些貝殼是寄居蟹的家。

來源:今周刊

友善環境 生態旅遊成時尚

生態危機也能是生機!台東縣卑南鄉富山漁業資源保育區早年因過度捕撈,漁業資源快速減少,經設禁漁區後,魚群生態逐漸恢復,高峰期遊客1年達到50萬人次,成為海洋保育生態教室,創造觀光與保育雙贏典範;南投縣埔里鎮一新社區透過魚茭共生、友善農法,成功復育白魚,成為生態旅遊體驗的新亮點。

東縣卑南鄉富山漁業資源保育區管委會主委陳志和表示,1997年他與當地居民主動發起海洋資源保育,2005年正式公告為禁漁區後,喜見生態復甦,因為遊客可以親近海洋,體驗餵魚樂趣,成為東海岸熱門景點。

但因人為干擾造成水質優氧化,潮間帶常見生物快速減少,2018年2月開始收費做總量管制,同年4月禁止餵魚,經休養生息再現生機,並在轉型海洋生態教室後,讓遊客對海洋生態保育有更深認識。

南投埔里一新社區多年前推動魚茭共生計畫,社區理事長林宥岑說,成功復育白魚後,生態池旁蝴蝶翩翩飛舞,池內除了台灣白魚,還有泥鰍、蝦子等生物,猶如小型生態系。農委會水保局南投分局長陳榮俊說,在茭白筍田中復育白魚,就不能施用農藥,雖然茭白筍產量因有機農法而降低,但因成功營造白魚生態棲地,吸引遊客到訪,帶來的產業加值與六級化發展,反而比原本單純的農業更佳。

埔里鎮一新社區推動魚茭共生,復育白魚有成效。(水保局南投分局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埔里鎮一新社區推動魚茭共生,復育白魚有成效。(水保局南投分局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427000512-260107?chdtv

來源發布日期:2020/4/27

可燃冰若開發成功 供台灣50年使用天然氣無虞

全球熱帶森林儲碳能力恐退居第二  森林砍伐是主因

2020 年 02 月 10 日

環境資訊中心外電;姜唯 翻譯;林大利 審校;稿源:Carbon Brief

研究發現,全世界熱帶森林從大氣中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正在衰退, 而位於高緯度寒冷地區的北方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速度正在增加。

這項新研究結合遙測資料和數學模型,詳細揭露 1992 年至 2015 年地球上所有生物區系的碳損失和碳吸收。研究顯示,世界上最重要的兩個陸地儲碳生態系統——熱帶雨林和北寒林,正在發生變化。


位於高緯度寒冷地區的北方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速度正在增加。照片來源:IBM(CC BY-NC-ND 2.0)

作者表示,研究探討的這段期間,熱帶森林碳損失的主要驅動力是森林砍伐。受影響特別嚴重的地區包括亞馬遜、印尼和東南亞。另一位科學家表示,目前還不清楚是什麼因素使北寒林的碳增加。一個可能性是二氧化碳施肥效應,也就是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加促進植物生長。

整體而言,研究結果顯示熱帶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衰退,相當令人擔憂。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約有 30%被土地吸收, 使其成為重要的「碳匯」。當樹木和其他類型的植群進行光合作用時,土地從大氣中吸收二氧化碳。植物利用二氧化碳長出枝條、根和葉。也就是說,只要植物還活著,就是長期的碳匯。

熱帶森林、北寒林合計佔土地儲碳的53% 其中北寒林的貢獻逐漸增加

這項新的研究發表在《自然生態與演化(Nature Ecology and Evolution)》期刊上,使用多種技術來繪製 1992 年至 2015 年全球所有生物區系的碳損失和碳吸收狀況,包括旱地、稀疏植生地、苔原(一種北極環境),以及溫帶林、北寒林和熱帶森林。

(溫帶森林所在地氣候溫和,四季分明,而北寒林則位於較冷的高緯度地區,特徵是常綠的松樹、雲杉和落葉松。)

 

下圖顯示了研究中所含的各種生物區系分布。溫帶、寒帶和熱帶生態系統進一步細分為「低矮植生地」或「森林」。「低矮植生地」表示未被原始森林覆蓋,地景以草、農田、灌木或莽原為主的區域。


作者結合數學模型和遙測資料分析每個地區的碳儲量。這些資料來自微波偵測「地表生物量」變化的衛星。地表生物量是覆蓋陸地表面的所有活植物的生物量,包含樹枝、樹葉、樹幹和落葉。1992-2015 年世界陸地生物群系分布,包括稀疏植生地(黃色)、苔原(藍色)、北寒低矮植生地(淺綠色)、北寒林(深綠色)、溫帶低矮植生地(橄欖)、溫帶森林(黑色)、旱地 (橙色)、熱帶低矮植生地(綠松石)、熱帶森林(深藍色)和裸露地(灰色)。 資料來源:Tagesson et al. (2020)

呼應過去研究,該研究發現熱帶森林和北寒林是最重要的儲碳生物群落。研究期間範圍內,這兩個生物群系合計佔土地儲碳的一半以上(53%)。

然而,來自瑞典隆德大學的主要作者托本.塔格森(Torben Tagesson) 博士說,這兩個地區的碳儲存能力有所差異。「研究結果讓我們掌握二氧化碳吸收量在世界各地的分布情況,並顯示熱帶森林的貢獻 正在大大減少。同時北寒林的貢獻正在增加。」

整體而言,土地碳匯在研究期間內有所增加,主要是因為北寒林吸收了更多的二氧化碳。研究發現,從 1992 年至 2015 年,陸地儲碳增加了 10 億噸。

下圖更深入地說明了這種差異。它顯示 1992 年至 2015 年期間,北寒林(黑線)和熱帶森林(紅線)對陸地碳匯的貢獻。上色區域表示誤差範圍。作者說,熱帶森林的不確定性較大,因為它們對影響碳損失和獲取的因素更加敏感。


1992-2015 年,北寒林(黑色)和熱帶森林(紅色)對陸域碳匯的貢獻。上色區域顯示不確定性範圍。資料來源:Tagesson et al. (2020)

該圖顯示,熱帶森林很可能從陸地碳匯的最大貢獻者變為第二大, 輸給了北寒林。塔格森說,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熱帶地區的森林砍伐。

「人為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蓋變化對熱帶森林的儲碳能力有很大的影響。」

推測施肥作用增加北寒林吸碳 研究:最快2030 年就會失效值得一提的是,該研究僅探討到 2015 年,但此後,世界各地熱帶森林砍伐都在加速。去年年底,巴西亞馬遜地區的森林砍伐達到十年來新高,而中非和西非的森林砍伐也達到高點。

另一份發表在《自然永續性(Nature Sustainability)》期刊的研究發現,從 2008 年到 2014 年,巴西亞馬遜流域的次生林損失增加了一倍以上,導致釋放出 26 億噸碳(「次生林」是指近期重新生長而成的森林)。

巴西亞馬遜流域的次生林損失增加了一倍以上,導致釋放出 26 億噸碳。照片來源:CIAT/NeilPalmer(CC BY-SA 2.0)研究發現,熱帶地區的碳損失還受到乾旱等氣象因素的影響。乾旱會導致樹木死亡並加劇野火的危險。

塔格森說,北寒林吸收二氧化碳速度變快的原因難以理解。研究者發現,在研究期間內,土地利用變遷和氣象因素在北寒林碳儲量的增加上僅扮演次要角色。但是,他認為二氧化碳施肥效應可能發揮了作用。植物在光合作用中使用二氧化碳,因此,隨著人類釋放出更多的二氧化碳,植物似乎生長得更快,並且儲存更多的碳。

就算在研究期間,二氧化碳施肥作用增強了北方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但這種作用可能會減緩甚至逆轉。未參與研究的慕尼黑科技大學地表相互作用學者安賈.拉米格(Anja Rammig)教授說:

「問題在於:這些碳能在森林中保留多久?可能很快就會流失,因為樹木長得越快,就會死得越早。如果樹木提早死亡,可能 10 或20 年後換看到一個完全逆轉的局面。」她評論,這項新研究相當紮實地描繪出陸域碳匯變化的全貌。「因為作者研究的是地表生物量,而不僅僅是林業研究中經常使用的『綠化』效果。」

「綠化」是從上而下測量土地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綠的程度,通常來自高解析度衛星影像。另一方面,地表生物量是覆蓋陸地表面所有活植物的質量。這考慮了所有生物量,而非上到下的估計,因此是測量森林碳匯更完整的方法。

未參與研究的波士頓大學氣候森林動態學者藍格.米尼(Ranga Myneni)教授表示:「這項研究的價值在於釐清主要生物區系對陸地碳匯的貢獻,以及這些貢獻隨時間的變化。」

※ 全文及圖片詳見:Carbon BriefCC BY-NC-ND 4.0

參考資料

  • Tagesson, T., Schurgers, G., Horion, S. et al. Recent divergence in the contributions of tropical and boreal forests to the terrestrial carbon sink.(2020),org/10.1038/s41559-019-1090-0
  • Wang, Y., Ziv, G., Adami, M. et al. Upturn in secondary forest clearing buffers primary forest loss in the Brazilian Amazon. NatSustain (2020).doi.org/10.1038/s41893-019-0470-4

我國發展海洋溫差發電之可行性分析

賴正義╱國研院科技政策中心研究員
科技發展政策報導   2007 年 11 月

一、前言

自 1881 年 法 國 物 理 學 家 達 森 瓦  (D’Arsonval) 首次提出利用海洋表層與深層間溫差來發電之概念後,直到 1926 年法國科學家克勞德 (Cloudo) 才成功證實溫差發電的可行性,之後研究風潮並未興起。1970 年代的石油危機促使世界各國注意海洋溫差能的開發, 美國、日本、印度等國紛紛投入海洋溫差發電的研究,並建立多個實驗性電廠(中興工程顧問公司,2002a)。不過,隨著石油價格的回穩,加上海洋溫差發電在短中期內尚難成為核心發電方式,致使許多研究計畫被迫中止(工研院,2006)。同樣地,1970 年代的石油危機也啟動我國的溫差發電研究,從 1980 年代起台電公司與經濟部能源局(前身為經濟部能源委員會)已陸續完成多項研究計畫(國立海洋大學,2007),如台電公司的台灣東部海域海洋溫差發電潛能研究計畫、和平海洋溫差發電預定廠址外海海床調查研究、樟原溫差發電廠址陸上及淺海區域地形測量、複合式溫差發電應用研究等,以及經濟部能源局的混合式溫差發電初步可行性研究、台灣東部海洋溫差發電多目標利用計畫 (MPOP)、海洋溫差多目標利用初步可行性研究、中華民國海洋溫差發電全盤計畫(MOPR)、海洋溫差發電利用計畫等。1989 年我國並推動成立國際海洋溫差協會(IOA),設秘書處於台灣,定期發行協會季刊。

綜整我國海洋溫差歷年來的相關研究計畫,其重要結論為:以當時的時空環境及技術水準而言,興建海洋溫差電廠之技術風險仍高,大型冷水管之製造、施工與維護等技術尚待突破,生物附著問題嚴重,陸上可用廠址有地層滑動的潛在風險,颱風侵襲冷水管與電廠構造物的安全問題有待克服,發電成本遠高於傳統發電方式,尚不具經濟效益,需結合深層海水等多元化利用以提升開發價值,惟海洋溫差發電為未來重要能源之一,應持續研發。鑑於近年來化石燃料日漸耗竭,價格節節高漲, 加上京都議定書生效,二氧化碳減量壓力迫在眉睫,以及海洋工程技術的進步與深層海水的開發利用,因此本文擬從地理環境、開發潛能、發電成本、發電技術、國家政策等角度, 分析我國目前發展海洋溫差發電的可行性,供各界參考,期能有更多專家學者投入此領域, 加速我國海洋溫差發電的開發利用。

二、可行性分析

(一) 地理環境

由於再生能源的能源密度遠低於化石能源,其發電設備之裝置必須佔用較大的土地面積,對於地狹人稠的台灣而言,較不利於再生能源的發展。幸運的是,台灣陸地面積雖小, 卻四面臨海,可用來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海域面積遠大於陸域面積,因此較適合離岸能源(含海洋能)的開發。此外,大規模陸上再生能源的開發常會對人類的居住環境產生負面的衝擊,與人類的生活圈發生嚴重的衝突,由於海洋能的開發大多不需利用到陸地空間,可減少與人文環境接觸的機會,降低開發時人為的阻力,因此適合在寸土寸金的台灣發展。另一方面,海洋能雖然蘊藏豐富,分布廣,但地域性強,就海洋溫差發電而言,其發展的首要條件為表層海水與深層海水溫差須達20 ℃以上,由於全球1,000 公尺深之海水溫度大多約為0 至5 ℃,故海洋溫差發電較適合在表層海水溫度達20 至25 ℃以上的地區發展,台灣距離全球最高水溫海域「暖池」相當近,優越的地理環境使我國比歐日等重視再生能源開發國家更適合開發海洋溫差能。一般而言,台灣南部及東部附近海域夏季表層水溫在27 ℃以上,冬季亦在20 ℃以上,深具開發溫差發電的潛力。此外,台灣東部海域地形陡坡,在離岸3至6 公里處水深即達 1,000 公尺,可減少溫差發電所需的冷水管長度,能降低其開發成本。

表1 我國海洋能源發電潛能
天然條件理論蘊藏量(MW)預估可開發量(MW)
海浪發電全台1,448公里海岸線10,000100
潮差發電台灣西部沿岸1,000
海洋溫差發電台灣東部沿岸30,0003,000
海流發電台灣東部黑潮流域3,000300
資料來源:能源計畫辦公室,2006。

(二) 開發潛能

台灣除地理環境適宜開發海洋溫差能外,國內專家學者的研究亦顯示台灣擁有可觀的海洋溫差能開發潛能。海洋能主要包含海流、潮汐、波浪、溫差等,由表1(能源計畫辦公室,2006)可知,在上述四種海洋能中,無論在理論蘊藏量及預估可開發量上均以海洋溫差發電為最高。我國2006 年發電總裝置容量約為4.5 萬MW,核能發電裝置容量為0.51 萬MW(經濟部能源局,2007a),依據表1,我國海洋溫差發電理論蘊藏量可達3 萬MW,預估可開發量亦達0.3 萬MW,顯示海洋溫差發電具有成為我國重要發電方式之一,亦有可能成為核能發電的替代方案。梁乃匡(2006)亦在其海洋再生能源開發的展望報告中指出:台灣沒有條件發展潮汐能,海流能源密度低且可設廠之地點少,波浪能不穩定且破壞力強,溫差能源穩定且能源密度高,如生產氫、氨及甲醇等燃料,可設廠地點可擴及廣大熱帶海洋,若充分開發將可解決人類能源問題,因此海洋溫差能源應是發展的第一選擇。此外,工研院(2006)對我國海洋能潛能的研究也指出:在潮汐方面,其平均潮差雖然可達3 公尺以上,但其潛能須視腹地大小而定;在波浪能方面,外海地區較沿岸佳,多數可達開發的標準;在海流能方面,雖有黑潮流經,但其流速不高,對國際上現有海流能發電機而言,尚不適合開發;在溫差能方面,台灣東部及屏東以南許多地區符合溫差發電基本需求,可進行開發。

(三) 發電成本

經濟因素是世界各國從事再生能源開發時的最主要考量之一,以往國內外的

研究均顯示, 與傳統能源相比, 海洋溫差發電成本偏高, 未具經濟競爭力。不過依據工研院(2006) 所引用之美國Business Communications Company, Inc. 2004 年資料來看,至2008 年,海洋能發電成本已接近燃煤發電,如表2 所示。此外,近年來國際原油價格已從1999 年1 月的10.37 美元/ 桶, 提高至2006 年6 月的64.67 美元/ 桶,7 年半間漲幅達623.6 %,2007 年9 月更一舉超過80 美元/ 桶,部分專家預測原油價格超過100 美元/ 桶將是指日可待之事。尤其是京都議定書已於2005 年2 月生效,二氧化碳減量的實施將會大幅增加化石燃料發電的外部成本,進一步縮小化石燃料發電與海洋溫差發電成本的差距。另一方面,隨著海洋溫差發電設備與技術的改善與精進,其發電成本也會降低,未來大型電廠商轉化後,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其發電成本將會更進一步下降。許多研究也指出海洋溫差若能朝多元應用發展,將會提高整體經濟效益,例如,除了發電效益外,海洋溫差發電用過之深層海水可供空調、農業種植、水產養殖、休閒觀光理療、水源供應使用,提高深層海水的附加價值,並帶動建立相關產業,降低海洋溫差的整體發電成本。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調查(何秀玲,2003),地球海洋能的總量為7,360 萬MW,其中海洋溫差能約為4,000 萬MW,國際能源總署亦估計全球海洋溫差發電度數可達100,000 億度/ 年(IEA, 2006),顯見全球海洋溫差能蘊藏量甚為龐大,未來具有可觀的產業市場。目前全球尚無商業化運轉之溫差發電廠,產業市場尚未被先進國家壟斷,台灣若能搶先投入佈局,掌握關鍵技術,將易於切入建立利基產業,能在未來全球海洋溫差相關產業中搶占領先及重要地位。

表2 煤與海洋能之發電成本(美元)比較
能源類型200220032008
0.0480.0490.051
波浪0.200.200.045
潮差0.1150.1150.075
海洋溫度0.110.110.06
海流0.150.150.055
資料來源:工研院,2006。

(四) 發電技術

依據台電公司與經濟部能源局過去的研究成果顯示,大型冷水管之製作、施工與維護技術,以及颱風、地震對電廠安全的衝擊等問題是我國發展海洋溫差發電尚待克服之技術瓶頸。2001 年經濟部能源局曾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進行海洋溫差發電利用計畫,就海洋溫差發電之關鍵技術資料進行蒐集、評估及確認,並考慮東部海域之廠址特性進行評估,選擇最適合之廠址及其關鍵技術,再進行先導型實驗電廠之系統及整廠之規劃及概念設計,以及進行經濟可行性、工程可行性、風險性評估及環境影響評估,是國內較新與較完整的研究報告之一。其研究結論為(中興工程顧問公司,2002b):國內產業界與學研機構可執行海域環境調查,國內造船業可與國外合作引進浮動平台設計與建造之相關技術,國內業界可獨立完成電廠海事工程,國內業界有能力提供發電之設備及系統元件,國內業界可生產一般所常用之海底管線材料,陸基式電廠所需深開挖之工程技術國內已相當成熟。工研院(2006)分析我國各項海洋能開發之可行性初步評估及開發優先順序之結論為:「在所有的海洋能發電技術裡最適合我國開發的屬溫差發電」,其理由之一為國外相關技術成熟且國內具有可承接的技術水準。此外,2006 年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的能源計畫辦公室於執行國科會委辦之行政院能源政策及科技發展指導小組幕僚作業期間,亦曾舉辦數次會議,邀集國內產官學研界專家學者探討我國海洋溫差發電發展可行性、面臨問題及因應對策,如深層海水取水管製作、施工與維護等議題,會議主要結論為我國已具備相關研發能力與產業基礎,另可藉助國際技術合作及尋求國際奧援以強化我國較未成熟之技術(能源計畫辦公室,2007)。

(五) 國家政策

再生能源發展受政府政策影響甚鉅,我國能源相關政策目前主由經濟部能源局負責,在其能源政策白皮書(經濟部能源局,2005)中已說明:「為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並依『全國能源會議』、『全國經濟發展會議』及『經濟發展諮詢會議』之共識結論,新及再生能源發展為我國未來能源發展主軸之一。」能源局自2000 年起展開再生能源5 年示範推廣計畫,主要包括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等,未將海洋能納入。惟近年來在多位科技首長倡議下,國家已逐漸重視海洋能的研發,行政院為彰顯對海洋事務之重現,也籌劃設立海洋事務部,並預先設置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國內相關重要會議亦強調海洋能的開發。例如2005 年全國能源會議決議之一為:加強海洋溫差、波浪發電、海流發電及潮汐發電之評估與研究(經濟部能源局,2007b)。2006 年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建議:宜投入海洋溫差利用的研究,包括溫差發電系統、製氫、空調應用等技術,進行研發、引進複製或自行設計,俟技術掌握後再進行先導廠試驗。由於我國過去投入此領域之研究資源不足,初期可透過國際合作引進技術,技術成熟後則可考慮進行跨國合作開發電廠。此外,2006 年政府科技發展策略規劃報告地球環境群組(國科會,2006)強調投入包括溫差發電、海流發電、潮汐發電等新能源之研發,並規劃我國未來推動重點為海洋能分布調查評估、海洋能發電技術研發與引進,以及海洋能發電組建、營運、維護技術建立等。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訂於2007年11 月舉辦之科技產業策略會議,亦將海洋能源列入討論議程。

三、結論與建議

台灣地狹人稠且欠缺自然資源,目前能源進口比例高達98 %,且大多仰賴煤碳及石油等化石燃料(經濟部能源局,2007a),不僅能源安全性偏低,溫室氣體排放量也居高不下,無法與經濟發展趨勢脫鉤,因此亟需發展再生能源。全球海洋溫差能蘊藏量高,而且相較於太陽能、風能等發電方式穩定許多。從上述針對地理環境、開發潛能、發電成本、發電技術、國家政策等項之初步分析,我國為全世界最適於開發海洋溫差的國家之一,此與國內學研界之研究結論相符合。基於國內過去研發經驗,未來應積極綜整國內產官學研界意見,規劃運用上、中、下游之研發資源,推動長期性整合型計畫,以提升綜效,並尋求國際合作,快速彌補我國研發條件不足之處。

參考文獻

工研院(2006)。94 年度「我國海域能源蘊藏量分析技術之建立及開發方向評估」委辦計畫。新竹縣:工業技術研究院。
中興工程顧問公司(2002a)。海洋溫差發電關鍵技術與概念設計可行性及建議最適國內採用之評估報告。台北市:中興工程顧問公司。
中興工程顧問公司(2002b)。2002 年海洋溫差發電之國內產業系統元件供應能力評估報告。台北市:中興工程顧問公司。
何秀玲(2003)。大江東去,浪濤「不盡」—淺談潮汐發電。能源報導,92 年04 月。
能源計畫辦公室(2006)。2006 年國家級能源科技發展計畫。未出版,台北市: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能源計畫辦公室(2007)。能源計畫辦公室擴編計畫成果報告。未出版,台北市: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梁乃匡(2006)。海洋再生能源開發的展望。我國海洋溫差發電發展現況與未來方向專家座談會,能源計畫辦公室。
經濟部能源局(2005)。能源政策白皮書。上網日期:2007 年9 月。取自:http://www.moeaboe.gov.tw
經濟部能源局(2007a)。中華民國能源簡介2007。上網日期:2007 年9 月。取自:http://www.moeaboe.gov.tw
經濟部能源局(2007b)。研究宗旨。上網日期:2007 年9 月。取自:http://http://www.moeaboe.gov.tw
國科會(2006)。政府科技發展策略規劃報告地球環境群組(2006 年)。上網日期:2007 年9 月。取自:http://www.nsc.gov.tw/pla/public/Attachment/672417391771.pdf
國立海洋大學(2007)。海洋溫差史。上網日期:2007 年9 月。取自:http:// iss.met.ntou.edu.tw/~met/Energy/B/1/1c.htm
IEA. (2006). Review and analysis of ocean energysystems development and supporting policies.Retrieved Sept, 2007, from http://www.ieaoceans.org/_fich/6/Review_Policies_on_OES_2.pdf

中國盜砂船千艘進攻「台灣淺堆」豐富漁產與石英砂面臨浩劫,抓到只關數月沒人怕

上下游記者 林怡均

位於台海中線上的「台灣淺堆」,是澎湖白金「土魠魚」的孵孕產卵之地,蘊含豐富漁業資源,然而過去二十年遭受中國「滾輪式底拖網」破壞海床生態,近期更有中國抽砂船在此盜採海砂,面臨生態浩劫。儘管海巡署加強查緝,但因違法僅判4到6個月,不具嚇阻作用,民間呼籲政府需儘速修法,提高罰則並加強空中偵察資源,才能保護台灣海底國土。

中國運砂船(照片提供_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

「台灣淺堆」面積約台灣三分之一,孕有豐富漁產及石英砂

台灣淺堆又被稱為台灣灘、南淺、台灣淺灘、Taiwan bank,位於澎湖群島西南方(東經117°40’至119°20’、北緯22°30’至23°20’的區域),是一處水深約40公尺、最淺處僅8.6公尺、面積約1萬3千平方公里(將近台灣面積的三分之一)的廣大沙波,其中心距離馬公約80海浬、北界距離七美島約30海浬。

台灣淺堆是澎湖最大傳統漁場,農委會水試所1974年及2020年報告均指出,澎湖主要漁業經濟物種土魠魚、鎖管、臭肉鰮、沙鮻、白帶魚、藍圓鰺 (巴浪)等都是在此產卵;產卵季節3至8月的土魠魚,便是以台灣淺堆為最主要產卵場;1970年至1990年間,澎湖的鎖管和臭肉鰮佔全國產量9成,作業漁場亦是在台灣淺堆附近。

國立中央大學地球科學學系碩士顧文舒在2017年發表論文指出,台灣淺堆區域所含沉積物,為末次冰期時中國東南部河流在此區堆積的三角洲,其海床底質主要有粗顆粒沉積物的石英,愈靠近中國和澎湖群島,則有較多長石。

台灣淺堆位於台海中線

中國頻繁來犯,底拖網破壞珊瑚礁、盜砂破壞海床

台灣淺堆位於台海中線交界,中線以東約有9成區域屬於台灣國土範疇,中線以西剩餘一成區域則為經濟水域範疇,豐沛的漁業資源及石英礦砂也引來中國漁船及抽砂船的覬覦,二十多年前,中國底拖網漁船大舉入侵,滾輪式底拖網漁船已重創海底珊瑚礁生態。

近年來許多中國鐵殼抽砂船及運搬船出現在台灣淺堆,因中國砂石需求量大增,卻嚴令禁止於境內河川及沿海抽沙,因此中國業者將作業範圍從福建沿海一路往海峽中線推進,近三年甚至越過了中線,進入台灣淺堆和澎湖七美附近海域,海巡署去年5月至10月在台灣淺堆驅逐560艘中國抽砂船,但仍難阻擋中國船入侵,今年1月至4月驅逐量則高達1077艘。

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鄭明修表示,過去中國滾輪式底拖網已破壞珊瑚礁,如今台灣淺堆每天可能會有高達數十萬噸砂被採走,大量海砂被抽取將使海底砂石層結構變化,更會破壞海洋生物棲地,導致海洋生態系正面臨崩毀。

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鄭明修(攝影_林怡均)

台灣首次台灣淺堆海底生態攝影與錄影紀錄,豐富魚種、珊瑚礁與貝類

出生於澎湖的鄭明修從小與海為伍,今年4月鄭明修與研究團隊前往台灣淺堆進行潛水調查,「這是台灣首次在台灣淺堆海底生態攝影與錄影紀錄!」鄭明修興奮表示,一共記錄到約643尾魚,魚種共16科44種,有許多大型經濟型魚類,例如:紅甘鰺、石鱸、笛鯛,甚至還看到一尾長約60公分的龍虎斑。

「三線磯鱸、寒鯛、金花鱸,還有黑蝶貝。」鄭明修下潛時,除了看到魚,還有許多軟珊瑚類,例如:海扇、海雞頭等,約十餘種,甚至在大量的石英砂中看到了不少迷你貝,「這些迷你貝一輩子不會長超過一公分。」

鄭明修展示照片,可以看到水下世界繽紛且生意盎然,但令他擔憂的是,一下潛便看到一大片底拖網正覆蓋在軟珊瑚上、纏繞在礁石,「這些尼龍網幾百年都不會腐壞,這漁網是拖網,這樣覆蓋下去,海洋生態真的是很淒慘。」

鄭明修研究團隊下潛看到底拖網纏住珊瑚礁(照片提供_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

抽砂也會抽走魚卵與珊瑚,拯救台灣淺堆刻不容緩

「土魠魚號稱澎湖白金,關乎漁民生計。」鄭明修表示,土魠魚為澎湖漁民帶來豐厚收益,中國抽砂船大舉盜砂多抽取水深30公尺以上的海床,但此處正是土魠魚孵育產卵所在,抽砂會破壞海床生態環境,也會抽走小珊瑚、土魠魚及其他魚卵,使得底棲性漁業資源滅絕,迫切需要急刻救援。

鄭明修認為,未來不應只是加強取締非法,也應透過兩岸了解互信,共謀台灣淺堆健康的海洋環境。鄭提出四點建議:呼籲中國大陸約束違法抽砂船,避免大量抽砂行為破壞台灣淺堆珍貴且豐富的海洋生態系;同時呼籲中國大陸依兩岸協同執法機制,共同合作打擊台灣淺堆違法抽砂船。

目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中罰則僅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針對台灣部分,鄭明修呼籲法務部、經濟部、內政部、陸委會通力合作研議修訂相關法令,使海委會海巡署依法有據,強力執法。

鄭建議農委會和海委會編列預算,進行海底生態環境與漁業資源長期監測調查計畫。此外,應強化「海洋偵監」與提升「執法能量」,部署海域巡邏定翼飛機或直升機,才能即時從空中偵監廣大海域,並且滿足「及時」救援或執法的需求,讓派船更經濟、巡邏更有效。

海巡署:台灣淺堆已成盜砂熱點,二月已開始進行24小時巡邏及驅離

海巡署巡防組組長王正信表示,近五年在金馬地區及台灣淺堆海域強力驅離中國抽砂船,共計查扣抽(運)砂船13艘、沒入12艘,拍賣了1億3823萬6千元,13艘抽砂船中有2艘是去年在台灣淺堆水域查扣的。

王正信表示,107年起發現台灣淺堆成為盜砂熱點後,海巡署已成立專案與澎湖縣政府跨部會合作,於去年10月24日派出4艦2艇展開取締,首次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第20條及《土石採取法》第36條來究辦。

取締扣留中國籍抽(運)砂船分別為4,266噸級「豐溢9969」、16,468噸級「長鑫36」與28位船員,由澎湖地檢署指揮偵辦,今年1月6日澎湖地方法院宣判,判決2名船長各6個月有期徒刑、26名船員各4個月有期徒刑,抽石船、運砂船及船上海砂全部沒收,運砂船和抽砂船目前在興達港等待拍賣。

對於民間建議兩岸共同打擊盜砂,王正信回應,陸委會與海巡署多次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及「協同執法機制」,通報中國海警局相關部門邀請共同執法,但因為台灣淺堆水域位置特殊,對方基於政治因素,並未做正面具體回應。

海巡署取締扣留的中國籍運砂船「長鑫36」,為16468噸級(照片提供_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

海巡署:刑罰力度不足,應修法加重杜絕違法盜砂

王正信表示,《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刑罰力度確有不足,目前個案從重量刑,行政院目前已請內政部會同法務部研議修正,增加重罪刑等樣態來杜絕違法盜砂行為,海委會也已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帶案查扣相關配套。

而對於空中偵察的建議,王正信表示,期待未來建置專屬空中偵察資源,目前國防部與空勤總隊皆有協助,二月起已開始讓一艘大型艦執行24小時巡邏及強制驅離,待專案規劃完備即刻啟動查扣。

 

來源:上下游News&Market